江苏出台12条举措推动外贸保稳提质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了《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这是在今年3月份江苏推出《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若干措施》的基础上,再次围绕“稳外贸”推出的系列举措。《若干措施》注重政策衔接、兼顾稳优扶弱、注重长短结合,从推动外贸领域保通保畅、帮助外贸企业抓订单拓市场、稳定外贸产业链供应链、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等四个方面提出12条具体举措。
推动外贸领域保通保畅方面,《若干措施》针对重点外经贸企业强化“一企一策”服务,推动复工企业尽快达产满产,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强进口促进载体平台建设、支持保税维修及再制造业务,是《若干措施》稳定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的主要举措。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加大进出口信贷支持、提升中小微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优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环境。
浙江出台稳外贸稳外资十条措施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部署要求,解决外贸外资企业在人员出入境、要素保障等方面面临的突出问题,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进一步支持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的十项政策举措。
《措施》提出,要保障商务人员出入境证件应发尽发、能发快发。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落实外贸企业白名单管理机制,引导各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开设商务人士服务专窗,实行“一对一”、24小时服务,实现商务人员出入境证件应发尽发、能发快发。
组织商务包机和定期航班畅通商务人员出入境通道。加大对境外参展、海外营销、来浙采购、境外投资等商务人员出入境的支持力度,组织实施商务包机,推动增加定期航班航线和班次,加强对商务包机和定期航班的政策支持。
鼓励企业以“代参展”等新模式开拓市场。出台新一批省级重点类展会目录,重点支持境外专业展会不少于50场,支持企业以“代参展”等多种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帮助企业抓住国际展会回暖机遇,实现应展尽展、全力促展。
加大国际海运物流纾困力度。通过“四港”云平台,面向省内中小微外贸企业直接投放不少于5万个标箱的平价舱位,积极化解订舱难、运费高等问题。提升港口作业效率,落实国家减并港口收费等相关规定,提高海运相关环节收费透明度。
《措施》还提出要加大信保支持力度化解外贸企业接单风险;建立重大外资项目要素保障协调机制;鼓励外资企业在浙设立地区总部或研发中心;建立重大外资项目服务直通车机制;多举措降低外贸外资企业融资成本;推进国际贸易与投资结算便利化等举措。
广东向制造业小微企业
发放社保缴费补贴
广东省日前印发《关于实施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通知》,明确在广东省注册、累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费款所属期自2021年4月起至2022年3月期间)的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可领取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户不超过5万元,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1月30日。
达飞再降海运费
继6月底宣布降低500欧元的海运费后,达飞近日再发公告,表示将再下调运费并扩大适用范围。
具体措施包括:
1.对于法国所有客户从亚洲进口的所有货物,每40英尺集装箱运费减少750欧元;
2.对所有目的地为法国海外领土的货物,每40英尺集装箱运费减少750欧元;
3.新的出口措施:对于法国所有出口货物,每40英尺集装箱运费减少100欧元。
适用范围:最初的计划是为法国本土的14家主要零售商提供运费折扣,现扩展到法国的所有客户,包括大型集团、中小企业和小型企业。该公司表示,这些措施意味着运费降幅高达25%。
达飞在公告中表示,这些降费措施将于8月1日生效,为期一年。
东共体35%最高共同对外关税生效
2022年5月初,由坦桑尼亚、卢旺达、肯尼亚、乌干达、布隆迪、南苏丹和刚果民主共和国组成的东非共同体(East African Community,简称东共体)发表声明,宣布东共体财政和贸易部长级官员们正式通过第四档共同对外关税(CET),决定将共同对外关税税率定为35%。
根据声明,经审查的东共体第四档共同对外关税税率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生效后,家具、陶瓷制品、油漆、皮革制品、纺织品、棉花、钢铁等产品将统一征收最高35%的进口关税。
肯尼亚强制要求进口认证
肯尼亚反假冒管理局(ACA)在今年4月26日发布的第1/2022号公告上宣布,自2022年7月1日起,任何进口到肯尼亚的商品,无论其知识产权权属何地,都需要在ACA进行备案。5月23日,ACA发布了第2/2022号公告,将提交强制备案的截止日期延长至2023年1月1日。知识产权备案将通过反假冒管理局综合管理系统(AIMS)进行处理。这意味着从该日期起,任何进口商品的人和知识产权所有人必须在ACA就此类权利进行备案。
不论货品的产地来源,所有企业都必须为品牌进口货的知识产权备案,未完成制品及无品牌原材料可获豁免。违例者将构成犯罪行为,可被罚款以及监禁长达15年。成功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后,ACA将以防伪装置的形式颁发认证标志。如果一旦被发现没有这种防伪装置,ACA可能会扣押并销毁商品。
加拿大对中国床垫做出双反初裁
2022年7月7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床垫(Mattresses)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初裁,决定自当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该初裁结果的具体理由说明将于15日内公布。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9404.21.00.00和9404.29.00.00。
美国批准婴儿床垫安全标准
2022年2月16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批准了新标准16 CFR 1241《婴儿床垫安全标准》,并将于2022年8月15日生效。
范围:婴儿床垫包括ASTM F2933-21《婴儿床垫消费者安全标准规范》范围内的所有婴儿床垫,包括全尺寸婴儿床垫、非全尺寸婴儿床垫和游乐场及非全尺寸婴儿床床垫。
要求:每个婴儿床垫应符合ASTM F2933-21的要求,其变化见16 CFR 1241。这些变化包括:一般要求、试验方法、标记和标签、说明书。
阿根廷再度紧缩进口外汇管制
阿根廷央行6月27日发布第A7532号公告,调整对外贸易支付系统法规,以应对该国额外能源进口外汇需求,以及维持经济增长与中小企业发展,避免进口商投机操作行为。同时为了给阿根廷外贸正常化争取更多时间,此次其央行将进口外汇管制措施扩大适用至服务及非自动许可证产品进口融资制度,为期3个月至今年9月30日。
此外,阿根廷央行又在6月30日发布第A7535号公告,自今年7月4日起禁止银行提供客户以披索分期付款方式购买美元计价的海外door to door商品或服务,对国内银行及电商平台造成困扰。
依据央行新规定,所有通过信用卡支付的国外消费必须一次性结算或以月纳最低应缴卡费支付循环信用利息方式,禁止所有信用卡分期付款优惠。无论是以个人或法人名义进行的非商业目的海外交易,且通过邮政系统、国际快递(couriers)或海关程序领取商品,均适用该规定。
该措施旨在防止美元外流,并借此防止民众以当地币偿付美元支出,该模式为阿根廷人普遍自国外购物或消费的方式。
这项电子产品新国标发布
GB 4943.1-2022《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2022年7月19日发布,并将于2023年8月1日正式实施。
标准的本次修订主要有两方面突出改进:一方面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新版标准整合了原有的GB 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 8898-201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涵盖了音频、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的所有产品,顺应了当前技术产业发展趋势。另一方面在技术上优化升级,新版标准运用安全工程理念,提出能量分级,全面考虑了各类电子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电击、着火、过热、声光辐射等六个方面的危险来源,并提出相应的防护要求与试验方法,助力电子产品安全防护精准化、科学化、规范化。